越南工作許可證豁免案例. 除了工作許可之外,工作許可豁免也是許多外國人感興趣的程序。 擁有工作許可證豁免證明的外國公民可以在越南合法工作,並可以輕鬆申請長期居留的臨時居留卡。
豁免工作許可證的情況並不多。 因此,如果您在豁免工作許可證的對象名單上,那您就很幸運了。在這篇文章中,Vietnam Booking將列出工作許可證豁免的案例以及申請工作許可證豁免的程序說明。外國人的工作許可證。 不要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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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ục lục
1. 什麼是工作許可豁免?
外國人工作許可證豁免是指不需要申請工作許可證的外國工人。 因此,如果外國人獲得工作許可豁免,則無需辦理工作許可申請程序。 相反,您將通過另一個程序來申請工作許可證豁免。
2. 免去工作 許可證的情形
免去 工作 許可證的, 依照第45/2019/QH14號《勞動法》第154條和第152/2020 /ND-NP號法令第 7 條的規定 執行。. 具體而言,外國人免工作 物件包括:
BTI | 免去工作 許可證的情形 |
1 | 外國人是 代表處 處長、項目負責人或對 外國 國際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在越南的活動負有主要責任 |
2 | 外國人進入越南不到3個月進行服務 銷售。 |
3 | 外國人 進入越南不到3個月,以處理影響或可能影響 生產或有風險的複雜技術情況。 越南 專家和 外國 專家 目前在越南 的業務無法處理 。 |
4 | 外國律師已獲得在越南執業執照。 |
5 | 根據 越南 是其成員的國際條約, 外國人屬於這種情況。 |
6 | 外國人 嫁給了越南 人, 住在越南。 |
7 | 外國人是有限合一的 擁有者 或出資 成員,出資 額在30億或以上。 |
8 | 外籍人士是股份公司 董事長或 董事會 成員,出資 額在30億美元以上。 |
9 | 外國人 在企業 內部遷移 ,包括11個行業:商業、資訊、 建築、 分銷、教育、環境、金融,醫療、旅遊、文化 娛樂 和交通。 |
10 | 該 群體 的豁免案例 是外國人進入越南 提供專業和技術諮詢服務 或實施 其他 任務 用於研究、制定、評估、跟蹤 評估、 管理和實施 計劃、計劃 根據各機構簽署的 官方發展援助 條約的規定 或協定 ,使用 官方發展援助的正式援助來源 越南和外國 的 權威。 |
11 | 外國人 依法獲得 外交部在越南從事新聞和新聞活動的許可證。 |
12 | 外國人 被 外國 主管 機關和組織 派往越南,在 大機構 管理的國際學校教書和研究 外國 或聯合國 外交 方面; 根據 越南 已簽署和 參與的協定建立的設施和組織。 |
13 | 志願者 是 一 名外國 工人,以 自願和非 工資 形式在越南 工作,以執行 共和國 的國際條約 越南 社會主義共和國 是 外國 外交 代表 機構或 國際組織在越南的成員 和 確認。 |
14 | 進入越南 的 外國人在 經理、首席執行官、 專家或 技術 工人的職位上工作,工作時間少於30人 一天不超過 03次 ,一年不超過03次。 |
15 | 外國人進入越南 ,執行中央和 省級機關和組織 依法簽署的 國際 協定。 |
16 | 在海外學校和培訓 機構學習 的 外國學生在 機構和組織有 實習協定, 越南企業; 外國學生在越南 海上實習和實習。 |
17 | 外國 駐越南 代表 機構成員的親屬可根據社會 共和國的國際條約在越南工作 義越是成員。 |
18 | 持有公務 護照的 外國人 進入 國家 機關、 政治 組織、 社會政治組織 工作。 |
19 | 外國人 負責 建立 貿易 存在。 |
20 | 外國人 經 教育和培訓 部 確認外國 工人進入越南 進行教學和研究。 |
因此, 可以看到 , 大多數 免章 工作 許可證的案件 都是越南 為 外國專家創造條件的案例。, 有 高素質 的職位和 工人來工作, 説明越南或在越南 和其他國家 之間的外交領域其他。 這體現了 開放的 外交政策, 為外國 工人在越南工作創造了有利 條件 。
*注意: 雖然 屬於 免征工作 許可證的情況,但進入越南 后,您仍然需要申請簽證或臨時居留證才能辦理 在越南合法。
3. 申請工作許可證豁免確認的條件
3.1. 大體情況
無論如何,想要獲得越南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需要滿足以下一般條件:
根據越南法律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具有適合越南工作職位的足夠健康狀況;
未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越南法律和國際法的規定不構成犯罪;
根據第 152/2020/ND-CP 號法令的規定,可豁免工作許可證;
越南主管機構有關於僱用外國工人的書面批准。
3.2. 每個職位的具體條件
除上述一般條件外,擔任某些重要職務的外國人還需滿足學位、證書、工作經驗等其他條件。 職位有四種:專家、經理、首席執行官(CEO)和技術工人。 具體來說:
➥ 對於專家
擁有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或更高學位,並具有至少3年與越南預期工作相關的工作經驗;
擁有至少 5 年經驗,並獲得適合越南預期工作的執業證書。
➥ 對於管理者
經理是對擔任公司管理和經營權的人員的稱呼,如:董事、總經理、私營企業主、董事長、董事長等。
➥ 董事總經理
這是一個人在企業中擔任的最高職位,是機關、組織或企業下屬單位的負責人和直接管理者。
因此,現行法律允許擔任執行董事職位的外國人在越南豁免工作許可證。
➥ 技術勞動
雖然技術工人不是管理人員,但他們仍然是一支高素質的勞動力隊伍,因此應優先吸引這部分工人來越南工作。
目前,我國允許外國人高素質勞動者在下列情況下免辦工作許可:
受過專業技術或其他同等專業培訓至少1年,並具有至少3年培訓專業工作經驗;
在適合越南預期工作職位的領域擁有至少 5 年工作經驗。
4. 工作許可豁免申請
根據第152/2020/ND-CP號法令第八條規定,申請確認外國人無需工作許可(工作許可豁免申請)需要申請人準備文件,如下:
證明外國工人不受工作許可證限制的文件;
外國人健康證明的有效期為12個月;
批准需要使用外籍勞工的文件,除非需要使用外籍勞工的情況;
依據主管當局的規定,經核證的有效護照複印件;
證明外國工人沒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證的文件;
*注:在越南簽發的文件必須是原件或經過公證的副本。 特別是,在國外簽發的文件必須經過領事認證(免領事認證的情況除外),然後必須經過公證的越南語翻譯。
5. 申請工作許可豁免的程序
如果外國人屬於工作許可豁免名單,則需要辦理工作許可豁免手續。 不僅是僱員,免簽工作許可的外國雇主也必須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免簽確認手續。
獲得工作許可證豁免並不意味著豁免工人可以自由工作而無需遵守任何程序。 雇主聘用免辦工作許可的外國人,還必須辦理申請免辦工作許可資格確認(又稱免辦工作許可確認)的程序,或者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告。
以下是申請特定工作許可證豁免的程序:
第1步:申請批准使用外勞
第 152/2020/ND-CP 號法令第 4 條對此步驟進行了詳細說明,如下:
• 首先,雇主將準備以下文件:
o 經公證的商業登記副本;
o 解釋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文件表格 01/PLI 或解釋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變化的文件表格 02/PLI(如果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發生變化);
• 然後,至少在外籍工人預計開始工作日期前30天,雇主必須向勞動榮軍和社會事務部或外籍工人預計開始工作的省級人民委員會提交上述文件。需要聘用外籍工人的工作需申請書面批准。
• 自提交完整的解釋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雇主將收到根據Form 03/PLI需要使用外籍工人的書面批准。 不予批准的,由勞動榮軍社會部或者省人民委員會書面說明理由。
第2步:請確認您是不受工作許可證限制的外籍工人
在這一步中,
• 雇主和僱員準備一套文件,包括工作許可證豁免文件部分中提到的文件。
• 然後,外國雇主必須在外籍工人開始工作前至少10天向外籍工人所在省份的勞動榮軍社會事務部或勞工榮軍社會部提交申請。將工作。
• 自提交完整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雇主將根據表格10/PLI收到外籍工人工作許可證豁免確認書。 如果未確認,外國雇主將收到書面答复並說明具體原因。
獲得工作許可證豁免並不意味著豁免工人可以自由工作而無需遵守任何程序。 雇主聘用免辦工作許可的外國人,還必須辦理申請免辦工作許可資格確認(又稱免辦工作許可確認)的程序,或者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告。
以下是申請特定工作許可證豁免的程序:
第1步:申請批准使用外勞
第 152/2020/ND-CP 號法令第 4 條對此步驟進行了詳細說明,如下:
• 首先,雇主將準備以下文件:
o 經公證的商業登記副本;
o 解釋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文件表格 01/PLI 或解釋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變化的文件表格 02/PLI(如果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發生變化);
• 然後,至少在外籍工人預計開始工作日期前30天,雇主必須向勞動榮軍和社會事務部或外籍工人預計開始工作的省級人民委員會提交上述文件。需要聘用外籍工人的工作需申請書面批准。
• 自提交完整的解釋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雇主將收到根據Form 03/PLI需要使用外籍工人的書面批准。 不予批准的,由勞動榮軍社會部或者省人民委員會書面說明理由。
第2步:請確認您是不受工作許可證限制的外籍工人
在這一步中,
• 雇主和僱員準備一套文件,包括工作許可證豁免文件部分中提到的文件。
• 然後,外國雇主必須在外籍工人開始工作前至少10天向外籍工人所在省份的勞動榮軍社會事務部或勞工榮軍社會部提交申請。將工作。
• 自提交完整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雇主將根據表格10/PLI收到外籍工人工作許可證豁免確認書。 如果未確認,外國雇主將收到書面答复並說明具體原因。
筆記:
根據第152/2020/ND-CP號法令第4條和第8條的規定,以下情況可免於申請批准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文件和/或申請工作許可證豁免確認的步驟。
1. 免於申請使用外籍勞工批准文件的情形
有6個豁免工作許可證的主體無需執行確定是否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步驟,但必須執行申請確認其不受工作許可證限制的步驟,分別是:
• 擔任國際組織和外國非政府組織在越南的代表處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負責其活動。
• 進入越南時間不超過3個月,以處理越南專家和目前在越南的其他外國專家無法處理的影響或威脅影響生產和業務的問題、複雜的技術和工藝情況。
• 進入越南執行中央和省級機構和組織根據法律規定簽署的國際協議。
• 在國外學校和培訓機構學習的學生與越南的機構、組織和企業簽訂實習協議; 越南船上的實習生和實習生。
• 持有為國家機構、政治組織和社會政治組織工作的官方護照。
• 負責建立商業存在的人員。
有6個豁免工作許可證的主體無需執行確定是否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步驟,但必須執行申請確認其不受工作許可證限制的步驟,分別是:
• 擔任國際組織和外國非政府組織在越南的代表處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負責其活動。
• 進入越南時間不超過3個月,以處理越南專家和目前在越南的其他外國專家無法處理的影響或威脅影響生產和業務的問題、複雜的技術和工藝情況。
• 進入越南執行中央和省級機構和組織根據法律規定簽署的國際協議。
• 在國外學校和培訓機構學習的學生與越南的機構、組織和企業簽訂實習協議; 越南船上的實習生和實習生。
• 持有為國家機構、政治組織和社會政治組織工作的官方護照。
• 負責建立商業存在的人員。
2. 免辦工作許可豁免手續的情形
工作許可豁免案件有2例,免除了確認其不受工作許可限制的程序。 但是,用人單位必須在外國人預計開始工作日期前至少30天、預計開始工作日期前至少3天申請批准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文件,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必須向外國人工作主管部門報告。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或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外籍工人應在其中工作並提供以下信息:全名、年齡、國籍和國籍。國籍、護照號碼、姓名外國雇主、僱傭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
這2個案例是:
•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外國律師已獲得在越南執業的執照。
• 外國人與越南人結婚並居住在越南境內。
工作許可豁免案件有2例,免除了確認其不受工作許可限制的程序。 但是,用人單位必須在外國人預計開始工作日期前至少30天、預計開始工作日期前至少3天申請批准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文件,在這種情況下,雇主必須向外國人工作主管部門報告。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或勞工、榮軍和社會事務部,外籍工人應在其中工作並提供以下信息:全名、年齡、國籍和國籍。國籍、護照號碼、姓名外國雇主、僱傭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
這2個案例是:
•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外國律師已獲得在越南執業的執照。
• 外國人與越南人結婚並居住在越南境內。
3. 免除確定是否需要使用外國工人和申請工作許可證豁免兩個步驟的情況
有 5 例工作許可證豁免程序的兩個步驟均被豁免。 但雇主必須在外國人預計開始工作日期的至少3天前,向勞動榮軍社會事務部或僱員所在地勞動榮軍社會事務部報告。信息:全名、年齡、國籍、護照號碼、外國雇主名稱、工作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
這5個案例包括:
• 進入越南不足3個月提供服務的外國人。
• 出資額為30億越南盾或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者或出資成員的外國人。
• 擔任出資額30億越南盾或以上股份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成員的外國人。
• 外國人進入越南擔任經理、行政人員、專家或技術工人,工作時間不超過30天且一年內不超過3次。
• 根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加入的國際條約的規定,在越南的外國代表機構成員的親屬的外國人可以在越南工作。
有 5 例工作許可證豁免程序的兩個步驟均被豁免。 但雇主必須在外國人預計開始工作日期的至少3天前,向勞動榮軍社會事務部或僱員所在地勞動榮軍社會事務部報告。信息:全名、年齡、國籍、護照號碼、外國雇主名稱、工作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
這5個案例包括:
• 進入越南不足3個月提供服務的外國人。
• 出資額為30億越南盾或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者或出資成員的外國人。
• 擔任出資額30億越南盾或以上股份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成員的外國人。
• 外國人進入越南擔任經理、行政人員、專家或技術工人,工作時間不超過30天且一年內不超過3次。
• 根據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加入的國際條約的規定,在越南的外國代表機構成員的親屬的外國人可以在越南工作。
6. 工作許可豁免期限確認
與工作許可證的期限類似,外國工人不受工作許可證限制的確認期限最長為 2 年,並根據以下情況之一的期限確定: 合同期限 預期勞動合同; 派遣外籍工人到越南為外方工作的期限; 越南與外國合作夥伴相互簽署的合同或協議期限; 越南與外國合作夥伴相互簽署的合同或協議期限; 越南與外國合作夥伴相互簽署的合同期限或服務提供協議; 派遣外籍工人到越南協商服務提供商的服務提供的文件中的期限; 該期限由機構、組織或企業的營業執照確定; 指定外國工人到越南建立該服務提供商商業存在的文件中的期限; 證明外國工人被允許參與在越南建立商業存在的外國企業的經營的文件的期限; 批准使用外國工人的文件中的期限,除非需要提供上述解釋需要使用外國工人的報告的情況。 如果重新簽發工作許可證豁免證書,則重新簽發的工作許可證豁免證書的最長期限也為2年。 第 152/2020/ND-CP 號法令第 8 條明確規定了這一期限
7. 處罰及無有效書面確認的處罰
對於外籍工人(僱員)
根據第28/2020/ND-CP號法令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員工將被處以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外國人在越南工作規定的行為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處以 15,000,000 越南盾至 25,000,000 越南盾的罰款:
a) 沒有工作許可證或沒有根據法律規定書面確認您沒有資格獲得工作許可證的情況下工作;
b) 使用工作許可證或證明您不受已過期工作許可證約束的文件。
對於外國雇主(雇主)
根據第28/2020/ND-CP號法令第三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雇主將被處以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外國人在越南工作規定的行為
雇主在沒有工作許可證或不具備工作許可證資格證明的情況下僱用僱員在越南工作,或使用工作許可證或工作許可證過期的僱員來越南工作,將被處以罰款。許可證已過期,並受到以下處罰:
a) 違規人數為 01 至 10 人,罰款 30,000,000 越南盾至 45,000,000 越南盾;
b) 對於涉及 11 至 20 人的違規行為,罰款 45,000,000 越南盾至 60,000,000 越南盾;
c) 對於 21 人或以上的違規行為,罰款 60,000,000 越南盾至 75,000,000 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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